各党总支:
为做好2025届毕业生发展党员全程管理工作,确保已提交入党申请书,已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或党员的每名毕业生均处于党组织的接续培养和有效管理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加强教育。各党总支应在毕业前召开一次毕业生大会,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规定,指导毕业生党员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确保每名毕业生党员知晓相关流程及注意事项,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对于已提交入党申请书、已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已成为发展对象的毕业生,要指导其知晓发展党员接续培养的相关要求,便于组织进行下一阶段的培养。
2.材料归档。党员入党材料应归入本人档案。各二级党组织要安排专人对照《发展党员专用材料袋》清单,逐一核查入党材料是否齐全,入党志愿书审批意见栏内的党组织印章是否准确完备。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相关材料也应归入个人档案。要责任到人,实行登记制度,做好入党材料流转的交接登记工作。各二级党组织要组织所辖党支部按照《发展党员专用材料袋》清单,填写封面信息拍照留存,扫描制作党员电子档案。具体要求见附件5。
3.核准信息。根据党员名册及档案材料核准“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的相关信息,以及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接收党组织等信息,经党员本人签字确认,避免因随意填写导致无法接收。
4.严格期限。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原则上要由毕业生本人亲自办理,党员应在有效期内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因接收单位改变或信息填写错误需更换介绍信的,务必在有效期内凭介绍信原件重新办理。《党章》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5.落实回执。开具纸质介绍信的毕业生党员,要及时将回执联邮寄或者传真至相关二级党组织,二级党组织收到介绍信回执后,要及时录入系统,完成转接流程;通过网上转接的,报到后及时请接收党组织在系统中审批通过,系统中自动生成电子回执。对组织关系转出但未收到回执或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应做好跟踪教育管理工作。
二、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组织关系转接,总的原则是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
(一)转接类型
1.组织关系转出学校
考取研究生的,将组织关系转至就读院校。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将组织关系转至就业单位党组织;就业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将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等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将组织关系转至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等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并交纳党费。
2.组织关系保留学校
毕业离校后即出国留学或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申请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但需经党总支批准,报党委组织部备案。保留期限按其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回国后应及时向党组织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申请,具体参照中组部《关于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工作的意见》和组织部官网《无锡学院党员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经批准组织关系保留学校的,填写《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情况登记表》(附件3),请注意学生关系保留期间要与其保持联系,不能失联。
(二)转接方式
1.接收单位党组织有系统的,从系统进行网上转接,不再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
2.接收单位党组织无系统的,由二级党组织对党员信息核查无误后,在系统进行转出操作,并打印纸质介绍信(纸质介绍信编号见附件6)和《发展党员专用材料袋》封面签字图片集中到党委组织部加盖公章。(无法选取接收党组织信息的,选择“其他非系统建库单位”类型,生成介绍信打印后,手动填写抬头等)
3.对于转入银行、部队等单位需要纸质介绍信的,参照上述步骤2进行操作。
三、已提交入党申请书、已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已成为发展对象的毕业生的接续培养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大学毕业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工作,针对在校期间已提交入党申请书、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已成为发展对象的毕业生,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完成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确保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培养材料准确、齐全,并做好相应的转接工作。
四、工作安排
1.信息统计。二级党组织组织毕业生党员登记组织关系去向信息并进行审核,6月18日前,将《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情况统计表》(附件1)、《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登记表》(附件2)、《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情况登记表》(附件3)、《2025届毕业生入党申请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转递登记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cwxu.edu.cn备案。
2.材料报送。9月20日前,各二级党组织报送附件1-4电子版压缩包(文件名为“××党总支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材料”),同时,将党总支签字盖章、毕业生党员核对签字的附件1-4纸质版(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纸质介绍信存根及回执(回执联需与对应的存根粘贴好、按照附件2的名单排序)、党员电子档案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签名纸质版原件各二级党组织留存,务必做好材料归档保存工作,以便今后核查。
联系人:余寅;联系电话:80560032;办公地点:行政楼519;电子邮箱:zzb@cwxu.edu.cn。
党委组织部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