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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李富等13名同志为二级学院院长助理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8    作者:     来源: 党委组织部    点击:

根据《无锡学院聘任制干部管理办法》(锡院委〔2022〕9号)和《关于选聘内设机构助理的通知》(锡院委组〔2022〕20号),党委组织部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院长助理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并报请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李富等13名同志作为二级学院院长助理人选,具体如下:

李富同志为物联网工程学院(软件学院)院长助理人选;

阚希同志为物联网工程学院(软件学院)院长助理人选;

赵东同志为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助理人选;

花国祥同志为自动化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院长助理人选;

章晨同志为轨道交通学院院长助理人选;

卜久贺同志为环境工程学院院长助理人选;

王蓓同志为理学院院长助理人选;

魏然同志为理学院院长助理人选;

刘震同志为商学院(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人选;

孙宁(工号:002345)同志为商学院(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人选;

陈曦同志为传媒与艺术学院院长助理人选;

张毅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助理人选;

刘兰财同志为体育部主任助理人选。

根据《无锡学院聘任制干部管理办法》(锡院委〔2022〕9号),请各二级学院发文聘任,并报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备案。

党委组织部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