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校区各党支部: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必经阶段,是基层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工作,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和院党委的安排部署,现就做好推荐和确定2019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对中国共产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学习、工作及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进分子;
4.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5.本年度各科目考试无不及格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范围
1.已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支部已审看并接受其入党申请书;
3.党支部已派人与其谈话;
4.组织培养教育一般应在3个月以上。
三、确定方式与工作程序
1.支部可采取党员推荐、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确定推荐人选;
2.各团组织可采取民主投票、公开答辩等形式向所在党支部推荐人选;
3.支部审核材料,将《团支部推优表决票》(附件1)、《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附件2)和《团组织推优审核表》(附件3)等材料整理保存;
4.支部综合运用推荐结果,经支部委员会(党小组)研究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通知书(附件4)纸质版经支部书记签字后上报组织人事处(行政楼513);电子版发送到组织人事处邮箱:bjzzrs@nuist.edu.cn。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时间要求:10月30日前,按规定程序完成各项工作内容。
2.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周密布置,做好本期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工作。
3.各支部在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应正确分析运用推荐结果,既要看推荐情况,又要看入党申请人的现实表现,不唯票取人。
4.南京校区确定2019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事项另行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