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必经阶段,是基层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工作,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和院党委的安排部署,现就做好推荐和确定2020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对中国共产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学习、工作及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4.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对于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适当放宽文化成绩要求,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5.教职工需年度考核为称职,工作认真负责,师德师风得到师生公认,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范围
1.已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支部已审看并接受其入党申请书;
3.党支部已派人与其谈话;
4.组织培养教育一般应在3个月以上。
三、确定方式与工作程序
1.支部可采取党员推荐、团组织推优、班主任、辅导员提名等方式推荐人选;
2.各团组织可采取民主投票、公开答辩等形式向所在党支部推荐人选;
3.支部审核材料,将《团支部推优表决票》(附件1)、《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附件2)和《团组织推优审核表》(附件3)等材料电子版整理保存;
4.支部综合运用推荐结果,经支部委员会(党小组)研究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在抗击疫情中表现突出的,可以优先考虑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确立积极分子需要团组织公示推优支部大会等环节,因疫情防控需要,各支部可通过网上投票会议等方式,推动工作开展;
3.各党支部在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应正确分析运用推荐结果,既要看推荐情况,又要看入党申请人的现实表现,不唯票取人,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人/班;
4.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周密布置,于3月底前做好本期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工作,确定的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4)等电子材料报组织人事处审核备案,纸质材料等开学以后报送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陈翀;联系电话:0510-80560032;邮箱:bjzzrs@nuist.edu.cn。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