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党建工作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4    作者:陈翀     来源: 党委组织部    点击:

各党总支:

当前疫情防控不容丝毫迟疑和松劲懈怠,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见贤思齐、奋发进取,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实际行动,为推进学校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经研究,决定在“七一”前,组织开展2022年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和名额

1.表彰类别:先进基层党组织(党总支、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2.表彰名额:学校拟表彰3个左右先进基层党组织(党总支)和5个左右先进基层党组织(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教工和学生)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分配以各党总支正式党员数为基准,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具体见附件1。首批“全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自动获评先进基层党组织,不占推荐指标。

二、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推荐对象应是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模范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表彰对象的不同类型,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无私奉献,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须为中共正式党员;教工党员推荐对象原则上应是到学校工作满一年者(含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工作经历)。

2.优秀党务工作者: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带头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热爱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须从事党务工作1年以上且现仍从事党务工作。评选对象为:各级党组织中负责党务工作的党员(党员校领导、二级党组织负责人、党支部书记、支委成员)和党群工作部门人员。

3.先进基层党组织: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凝聚带领党员和师生员工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1.推荐评选。各党总支结合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按照组织推荐和党员群众推荐相结合、党组织考察、征求相关意见、党总支审定等办法,组织所属党组织自下而上做好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可采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投票等方式,让广大党员群众在充分参与中选先进、学先进。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组织部。

对积极参加防疫抗疫,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为校园疫情防、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积极贡献的党员和党组织应优先推荐,名额分配向参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一线师生倾斜。

2.审核研究。党委组织部汇总各二级党组织评选推荐结果,逐一进行审核,对各二级党组织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组织评审,审核评审结果报学校党委研究后确定。

3.公示发文。评选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须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党委发文表彰。

四、报送材料

所有推荐对象需认真填写相应类别的推荐和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求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要求实事求是,行文生动流畅、具体鲜活。先进事迹材料要求及模板见附件3。各党总支将推荐对象情况汇总填入附件4。2022年6月6日前,各党总支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党委组织部(行政楼51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cwxu.edu.cn。联系人:陈翀、郝曼;联系电话:80560032。

党委组织部

2022年5月23日